前一陣子被朋友譏笑我只有辦法寫短篇
甚至賭我無法寫超過六千字以上的文章(因為書唸不多.寫多就詞窮了)
為了那上千元的賭金(咳!不對!! 是為了我的骨氣!)
我硬是寫了一篇長一點的.
但會多長還不知.目前一萬三千多個字
有點帶推理的偵探小說
為什麼越寫越長呢.
因為只要有朋友發出"咦...兇手是她嗎?"
我就馬上將此人立即處死
朋友都說我變態.
我當然是想要到最後一刻才會真相大白
這樣多刺激懸疑阿
結果
想當然爾
故事越寫越長
人越死越多
我的雙手
沾滿了血腥阿...........
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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