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陣子被朋友譏笑我只有辦法寫短篇


甚至賭我無法寫超過六千字以上的文章(因為書唸不多.寫多就詞窮了)


為了那上千元的賭金(咳!不對!! 是為了我的骨氣!)


我硬是寫了一篇長一點的.

 

但會多長還不知.目前一萬三千多個字

 


有點帶推理的偵探小說



為什麼越寫越長呢.


因為只要有朋友發出"咦...兇手是她嗎?"


我就馬上將此人立即處死


朋友都說我變態.


我當然是想要到最後一刻才會真相大白


這樣多刺激懸疑阿



結果


想當然爾


故事越寫越長


人越死越多


我的雙手


沾滿了血腥阿...........


XD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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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闊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